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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“四全”要求,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

日期:2025-08-15 09:50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和平街街道办事处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和平街街道综治中心运行以来,坚持把矛盾纠纷案件调解工作作为主责主业,按照“四全”要求,努力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,通过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诉求问题等及时排查、及时发现、及时调解、及时稳控,地区保持了稳的态势,各类诉求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。

今年通过政法日会商和调解案件96件次,其中调解各类重点案件和区法院转派案件26件,调解成功18件,成功率69.2%,成功化解了诸如因违建被拆除拨打12345百余次、房屋漏水3年未决等一大批重要典型案件,并对地区4起群体性涉诉案件有效会商研判、有力调解、有序推动解决。

1全时感知

依托“AI小和”智享生活平台24小时接收,每日排查12345诉求,以及日常走访排查发现等方式,对各类矛盾纠纷和居民反映的问题诉求24小时全时段感知、全天候服务。

2全量排查

通过“AI小和”智享生活平台、社区网格排查、部门反馈、智能监控等渠道,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,多渠道、多方位、多角度,及时对地区各类矛盾纠纷和居民的问题诉求全面排查和收集。自综治中心运行以来,累计排查发现和接收各类矛盾纠纷案件802件次,并及时全量上传区综治中心信息平台,实现了与区综治中心信息平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、资源共享共用。

3全力调解

按照“五 +”模式(政法日 + 日常调解、分析会商 + 领导调度、线上 + 线下、情理法解释 + 心理疏导、综治中心 + 临时现场)化解矛盾纠纷,做到“应调尽调、能调尽调”。

一般性案件靠街道、社区或综治中心现场及时调解;重难点案件通过“政法日”集中分析会商或调解。具备调解条件的,争取当时调解;当时无法调解的,保持沟通,争取及时调解;未调解成功的,纳入网格管控,并保持联系,争取随时调解。还探索灵活调解方式,如线上调解、上门调解,对情绪过激居民进行情理法解释和心理疏导。

4全面稳控

今年累计开展政法日活动27次,每次活动后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,形成书面文字材料,以便关注落实,形成工作闭环。同时对一些一时未能化解的案件,通过分析研判,提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和关注的重点,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关注或管控。对一些重点人员及时进行心理疏导,引导其纠正认识偏差、行为偏激,累计进行心理疏导12人次。